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鄂尔多斯本地宝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带来鄂尔多斯经济适用房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办理 :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鄂尔多斯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鄂尔多斯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鄂尔多斯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

4、《鄂尔多斯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鄂尔多斯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

申请流程

1、告示

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媒体逐批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址、面积等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区房管局会同区拆迁部门在拆迁现场或相关街道办事处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政策及房源情况进行告示。

2、申请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以下要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4、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定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协议”已交回房屋拆迁单位的,拆迁单位应向申请人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加盖拆迁单位公章。

3、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天津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鄂尔多斯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联A区原电大教学楼

电话:0477-8324998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东街7号

电话:0477-8323630

鄂尔多斯市巴音门克街道办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民族街交汇

电话: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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